发表时间:2026-01-20 09:08来源:handler
看到有人摔倒需要帮助时,“扶不扶”是反而成了个难题。其实这个难题的答案早在《明法典》中就给出了答案,只是很多人都没有留意到而言。具体是什么呢?一起往下看看吧~
在前两天的卫健委发布会上,发言人介绍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84条,自愿紧急救助造成损害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之后再也不用纠结“扶不扶”了。
卫健委发言人还表示,心脏骤停的黄金抢救时间只有4到6分钟,第一目击者及时施救,能极大提高生存率。(点击链接查看完整视频内容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1KWYaL8_uw-z7zyN0w1dFw?token=418325413&lang=zh_CN)
资料显示,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三条: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,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,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。没有侵权人、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,受害人请求补偿的,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
第一百八十四条: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,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,有助于杜绝“英雄流血又流泪”的现象。见义勇为,该出手时就出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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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快科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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